作者:点灯人教育 发表时间:2017-05-25 08:54:20
谈起李庆明,总是能联想到很多称谓,他本人这样说,“有人称我是‘公民校长’,有人称我是‘鞠躬校长’,从某种意义上,我更喜欢后一种,因为在我看来,‘鞠躬’表达的文明教养是公民素养中最基础、最日常、最能反映人的品质,对人一生的影响也最久远的素养!”
“鞠躬校长”的来历要追溯到十几年前,李庆明刚任职央校校长,“当时,我一直在寻找道德教育的突破口,一边做理论研究,一边就在想,怎样让学生和家长知道,‘人和人是平等的’这样基本的公德。我很快想到,最直接的方法,就是每天在校门口鞠躬,给同学和老师们鞠躬。”刚开始,很多人不理解,甚至有人质疑李校长是在模仿日本,“我不厌其烦地解释,鞠躬礼是个传统的中国礼仪,鞠躬的目的也是为了告诉孩子们,我们是平等的。树立这样的意识,是对一个人的公德教养的培养。”很快,大家都接受了李校长的“鞠躬礼”,同学们到校的第一件事,就是恭恭敬敬地和李校长互行鞠躬礼,开启平等的一天。
在公德培养的理论思考中,李校长特别强调,公德应当被看作是社会的底线伦理。“公德是公民必须遵守的最起码的道德行为规范和公共生活准则。这些规范和准则,实际上就是一个公民‘不可以’逾越的底线伦理,也可以称之为道德底线。”
那么,什么是“不可以”?李校长用美国图画书作家大卫·香农的《大卫,不可以》来解释,在这本图画书里,做危险的事情是“不可以”;浪费水资源是“不可以”;制造噪音是“不可以”;不讲卫生是“不可以”。丰富的色彩、夸张鲜活的人物形象,让孩子在阅读的过程中认识到了日常行为中绝对不应该碰触底线,这就是“不可以”。
“能做到‘不可以’,就意味着一个人通过反复锤炼,习惯成自然,形成他在公共领域里的文明教养。简言之,‘不可以’意味着一个公民应该具备的公德教养。”李校长认为,对公德的界定必须明晰,“多年来国内中小学在公德养成教育中,对公德行为所涉及的领域缺乏详细规定,提出的多数是正面要求,而非‘不可以’。”举个例子,告诉学生们“爱护花草树木”,这样看上去没有问题,“施肥浇水”属于值得嘉许的“美德”,而“不攀折”、“不践踏”则是不可逾越的道德底线,前者可倡导而不必强求,后者则带有强制性的“必须”。
为什么我们的儿童需要道德底线?李校长这样说,“1530年,著名人文主义思想家埃拉斯默斯出版轰动一时的《男孩的礼貌教育》一书,就着重讲述‘外表的得体行为’,从教堂到卧室,从就餐到游戏,举手投足,巨细无遗,甚至连眼神、擤鼻涕、吐痰、大小便、放屁等‘禁忌’都有详细的规定。”
“这些看上去鸡毛蒜皮的规范,其实是在为人们的公共行为设置最低边界。”李校长一针见血的指出,“2001年颁布了《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》,公德建设也备受重视。但由于种种原因,实践成效仍不能尽如人意,公德缺失时常令我们的国民乃至国家形象蒙受损害,成为痼疾顽症。其中根本的原因是什么?”
费孝通先生早就指出,“中国社会人们重视亲属关系制度以及相应的世代相传的习俗与习惯,对于公共领域的观念与规则却十分淡漠,严重影响了国民的公共意识、权利与义务观念的形成,所以公共场所随地吐痰、大声喧哗、欺凌弱势、违背交通规则等顽症陋习至今一直难以根治。”这里所指的公德缺失,也是涉及“底线伦理”的“不可以”的种种行为。
根据多年的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,李校长确立了“五不原则”,即“不伤己”、“不害物”、“不损人”、“不坏事”、“不违法”。针对现实生活中存在的积弊陋习,他还制定了《日常生活中的52个文明细节》,这些细节包括:与人交谈,要注意倾听,不可东张西望,不可随意插话,有礼貌地表达不同意见;不在公众场合挖鼻孔、抠耳朵、剔牙齿、擤鼻涕、脱鞋袜、光膀子、打哈气、穿拖鞋等。打喷嚏、咳嗽时要捂住嘴巴,不要面朝他人,事后说:“对不起!”为了保护环境,尽量不用塑料袋;遵纪守法,不参加任何“儿童不宜”活动等等。
这些理论并不是纸上谈兵,李校长有具体的推行方略,“这些文明细节在行为上是可操作、可观测、可评价的。我们进行公德教育的目的,是让儿童养成固定的行为习性。所以,在具体教育实践的过程中,需要根据儿童行为习惯养成的特点和规律,运用各种理论,创设特定情境,采取礼仪范导,日复一日地反复训练、教育,促进学生行以成之、习以为常。”
为了推广儿童公德教养与公民启蒙的理论,让更多的老师、家长接触公民教育并将它传达给孩子们,李校长携手点灯人大学,推出《公民教育与公民启蒙》课程,旨在启发公民意识,重视儿童的公德教养,培养合格的社会公民。